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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关于2020年上学期委托国(境)外大学或国内高校定向培养博士预报名的通知
( 来源:团委  作者:团委管理员1  发布日期:2019-11-20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委托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项目实施办法(湘科院党政办通〔2017〕42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上学期委托国(境)外大学或国内高校定向培养博士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根据学校的师资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拟从教学学院有计划选派一定数量的一线教学和科研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大学或国内高校定向攻读博士学位(委培)。

二、选派大学

1.与我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国(境)外高校或省内对口支援关系大学(国/境外合作学校及专业请到国际交流处咨询、省内对口支援关系大学及专业请到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咨询);

2.各教学学院自己联系,学校审查通过的大学。

国外大学获得的博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为优化学缘专业结构,同一学院同一专业教师避免集中报考同一学校。学校暂不支持到菲律宾境内大学以及韩国圆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40岁以下,来校工作四年以上的一线教学科研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表现突出,且主持过省级教学或科研课题1项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

4.外语基础好,通过对方大学外语面试,能胜任读博期间外语要求。

四、相关待遇:参见湖南科技学院委托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项目实施办法(湘科院党政办通〔2017〕42号)。

五、材料报送

教学学院需组织本单位报名人员确定选派学校,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报名人员科研成果、学术潜力、工作稳定性等方面综合考察后排序推荐(限有2人及以上报名人员学院)。

请各单位将《湖南科技学院委托赴国(境)外大学或国内高校定向培养博士预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经教务处或科技处核验相关成果后,纸质稿于11月28日下午3点前统一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蒋露茜处,另将电子稿发至szzc514@126.com。

六、其它事项:学校将根据预报名情况进行研究筛选后通知入选人员办理相关委培手续。

附件: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委托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委托赴国(境)外大学或国内高校定向培养博士预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3:有博士学位的友好合作大学名单(部分)


人事处

2019年11月20日